谢建宏作为河南律师代表参加了研修班
2011年5月23日,由中国法学会组织召开的全国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在北京天方饭店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各省、市的刑事辩护优秀律师共三十余名代表参加研修班,郑州谢建宏律师作为河南的律师代表参加了研修班并在大会上就刑事辩护律师应当理性地为被告人进行有效辩护发表个人见解。
此次研修班围绕着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若干问题以及当前刑事辩护工作面临的前沿问题作为研修班研讨的重点,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终身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泰斗陈光中先生到会介绍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进程和热点问题》,同时,谈到了他对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看法,他认为,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将是本届全国人大的一次立法项目,修改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近几来出现的冤假错案暴露出的司法不公,执业理念和法律上的漏洞进行补充完善,尤其是律师法修改以来有关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取证权与刑事诉讼接轨问题,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使刑事辩护律师的会见难,阅卷难和取证难的三难问题给予法律的有效保障。
此次研修班上,司法部公证律师工作指导司司长杜春着重就我国的律师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作了演讲,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高憬宏先生在研修班上作了《刑事证据实务》的专题讲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顾永忠先生在研修班上讲演了《刑事辩护中的应辩技能和风险防范》,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厅长万春到会给刑辩律师作了《审查逮捕与侦查监督若干问题》的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戴长林到研修班讲解了有关《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与量刑辩护》,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黄太云讲解了《刑法修正案(八)的理解与适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演讲了《刑事辩护的十大前沿问题》。陈有西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教授)在研修班上系统地演讲了《中国刑事司法现状与刑事司法改革》,国家信访局研究室主任孙宽到会介绍了当前我国的信访形势,并就律师参与信访活动的重要意义发表讲话,其他还有来上海、广州、北京等地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到研修班上作了专题性的经验交流。
研修班历时十天,到6月3日圆满成功。谢建宏律师经考核授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且,他所辩护的“李某绑架杀人”一案的辩护词经专家委员会评审为“优秀辩护词”。此次高级研修班的召开对于我国刑事辩护工作的发展,律师理性地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防止冤假错案, 促进中国司法民主,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现实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