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须凭送呀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临时羁押的证明文书,对再审案件的在押被告人可凭借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裁定书》(副本)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及人民法院的押票收押。